杭州落户限制放宽 大专35周岁以下缴纳一个月社保可落户
海口视窗网讯 5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才落户服务中心发布了对杭州大专落户新政的官方解读,明确指出浙江省人才市场已经于近日发布了办理指南,大专学历人才引进落户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35周岁以下,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
根据官方文件内容,取消了原本对于大专学历两年社保的限制,同时也取消了对于紧缺专业大专人才方可落户的要求。根据人才落户服务中心的解读,申请者仅需要提供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且缴纳已到账,即符合落户条件。
网上公布的文件如下:
这里需要注意:目前公布办理指南的主体是浙江省人才市场,也就是说,只有满足条件并缴纳浙江省直社保,且社保缴纳单位的人事档案是委托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的,才能落户。对于缴纳杭州市社保的,如果落人才市场集体户,则需要满足单位挂靠人才市场的相关规定。
截至发稿,杭州各区县人才市场暂未发布相关通知。若缴纳是杭州市社保的,请耐心等待官方通知。
提示:在满足落户条件的情况下,若本人在杭有房或亲友有房同意挂靠的,直接将户口迁入房屋地址,无需再挂靠人才市场;若本人在杭无房,需先转移档案,由单位所属人才市场开具同意落户证明,再办理落户手续。
我们将官方文件中的内容做了精简整理,方便大家阅读。
落户浙江省人才市场办理流程
一、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在杭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有正式劳动合同;
4、取消原有的紧缺专业要求。
二、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向迁入地户籍窗口提交申请,窗口民警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2、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核发《准予迁入证明》,迁移人员需持身份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换领《迁移证》,再持《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
三、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
2、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3、户口本、身份证;
4、人才市场的《同意落户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社保证明(社保需在已缴状态);
7、无房证明(已婚需开具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结婚证,离异需提供离婚证),若有预售房产,需提供购房合同。
四、说明
1、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2、有涉及到的材料需准备,没有的不用准备。
建议:满足新政策年龄和社保要求的大专学历人员,要落户杭州市人才市场的,建议先办理档案迁移手续,外省的档案转移进度相对较慢。详情可以添加微信咨询。
来源:杭州人才落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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